•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3 15:06:12 股吧网页版
恒生指数基金-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与《信托契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3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本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见。
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含义。
投资者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 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 书》”)、《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 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 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与《信托契约》的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生效日期”)起,以下有关香港恶劣天气交易的安排(“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据此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信托契约》作出修订。
一、香港证券及衍生工具市场维持在香港恶劣天气下进行交易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已宣布,自生效日期起,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即香港天文台
悬挂8号或以上台风讯号、发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政府宣布出现极端情况)的任何日子,香港证券及衍生工具
市场均将继续提供交易、清算及结算服务,且香港联交所将尽可能维持正常运作。

因此,本基金计划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的交易日开放基金份额的交易,但须遵守本基金销售文件所载条款
及程序。

鉴于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本基金的香港营业日及香港交易日的释义修订如下:

生效日期之前 生效日期之后

香港营业日 香港的银行开门进行正常银行业务之日(不 须(a)同时为(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放进
包括星期六及星期日),但如香港发生悬挂8 行正常交易的日子;(ii)相关证券交易所、市场
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 准入安排及本基金进行重大投资或进行交易的
类似事件,导致香港的银行在任何一日开门 其他市场开放进行正常交易的日子;及(iii)编制
进行正常银行业务的时间缩短,则该日将不

作为香港营业日,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决 并公布有关指数(如有)的日子,除非基金管理
定。 人及受托人另行决定;或(b)基金管理人及受托
人可不时同意的任何其他一个或多个日子。

香港交易日 香港营业日,或者基金管理人经受托人同意 香港营业日,或本基金特别条款中另行特别指
后不时决定并在特别条款中指明并公告的 明的日子,或基金管理人可不时经受托人批准
其他日期。 而决定的任何其他一个或多个日子,以处理本
基金的交易申请。

内地投资者请注意,虽然本基金计划在香港恶劣天气情况持续的交易日开放基金份额的交易,但内地投资者办
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仍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香港交易日进行。有关本
基金在内地销售的具体安排,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
售的补充说明书》。

二、对本基金的影响

投资者请注意,(i)香港恶劣天气交易变更不构成对本基金以及本基金整体风险状况的重大变更;(ii)本基金的正
常运作不会受到干扰,且香港……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