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10月月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基金概览| 2024年10月31日 本产品由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代理,并且由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互认基金系列 :仅供中国内地公众查阅
+证券通常指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投资工具。^包括境外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证券的总投资比例受限于基金销售说明书中相关披露。△此份额为基金於香港成立的初始份额,并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认可,并不会向中国内地的公众人士发售。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所有资料截至上一个月之最后计值日(特别列明除外)。资料来源:摩根资产管理/RIMES(以报价货币资产净值计,红利再投资收益。)本基金于任
何项目之投资比重如有超越投资限制所指定之限额,乃基于市场变动所致,并会在短期内修正。1)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净回报指数(美元交叉对冲为境外人民币)。净回报指数中
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2)PRC美元份额(累计)的基准指数为MSCI综合亚太净回报指数。净回报指数中的成分股所分派之红利在减除预扣税後再作投资。3)除「平均每年回报」外,所有数
据均以成立後第一个月底开始计算。4)投资于任何单一实体或就任何单一实体承担风险的总投资(政府证券及其他公共证券除外)不能超逾有关基金总资产净值的10%。基金评级来源:Morningstar, Inc.,基金晨星
勋章评级银奖颁授予(累计)-美元类别; 4星号评级颁授予 A(累计)-美元类别。 2023 Morningstar,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herein: (1) is proprietary to Morning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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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程度或会较其他市场更高,并通常对价格变动较敏感,而投资者的资本损失风险也因此而较大。另外,这些市场的经济及政治形势亦会比成熟经济体系较为动荡,以致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构成负面影响。
本文件所述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该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摩根资产管
理涵盖摩根大通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业务。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摩根资产管理的集成基金业务,是本文件所载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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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
本基金主要(至少70%)投资于亚太区(包括日本、澳洲及新西兰)企业的证券。本基金将有限度地投资于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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