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恒生指数基金 10月月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2

给予香港投资者的重要风险警告/基金资料
恒生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於恒生指数(「该指数」)之成份股。
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可能因单位类别的货币与本基金的报价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以及汇率管制变动而受到不利影响。
本基金的股本证券投资须承受一般市场风险,其价值可能波动。
本基金须承受被动式投资风险及追踪误差风险。概不能保证在任何时间均准确或完全复制该指数的表现。
本基金须承受集中风险。本基金的价值可能比具有较广泛投资组合的基金较为反覆波动,及可能较容易受到影响香港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通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的影响。
本基金须承受与交易时段有关的风险。本基金或有必要於任何一个交易日作出较为频密的投资,或需负担相对较高的投资交易费用,此对本基金的表现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
涉及新兴市场(如中国内地)的投资可能会涉及投资於较发达市场一般不会涉及的较多风险及特殊考虑因素。
人民币对冲单位类别须承受人民币及兑换风险。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并须受外汇管制及限制规限。持有非人民币之投资者须承受外汇风险。
货币对冲单位类别须承受货币对冲风险。对冲交易的成本将於相关对冲单位类别的资产净值中反映,对冲类别的单位持有人将须承担相关对冲成本,该成本可能相当高昂(视乎当时的市况而定)。概不保证对冲将会有效。
就派息单位而言,从资本中作出派息相当於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从原本的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额。任何该等分派均可能导致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可能会损失重大部分其於本基金之投资。
投资者不应只单独基於本资料单张而作出投资决定,而应细阅本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透过主要投资於恒生指数(「该指数」)之成份股,以尽实际可能取
得(未计费用及支出前)接近该指数的总回报表现(扣除预扣税後)。
累积表现
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五年成立至今
派息单位 - A -26.76% -29.03% -41.00% -42.71% -43.01% 200.12%
指数-26.53% -28.45% -40.26% -40.49% -39.36% 302.42%
年度表现
年初至今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派息单位 - A -35.97% -13.00% -1.71% 11.37% -11.68% 39.26%
指数-35.28% -11.94% -0.46% 12.87% -10.69% 41.04%
基金表现
派息单位 - A 指数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07/98 07/01 07/04 07/07 07/10 07/13 07/16 07/19
注:本基金在2004 年10 月8 日或以前只投资於Hang Seng Index Pooled Fund。
虽然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乃尽实际可能取得接近该指数的表现,但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将与该指数的表现完全一致。影响本基金相
对於该指数的表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本基金须支付之收费、费用及支出以及有关重整投资组合所涉及的时差等。
基金:表现以单位价格对单位价格,派息(如有)再投资之总回报计算。(资料来源:单位价格由滙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提
供。本基金之表现资料由基金经理提供。) 为使投资者可跟市场上的基金表现作出相互比较,2022 年9 月1 日起,基金经理更改投
资组合和综合回报的计算方法。变更为总回报是基於股息在除净日而非派付日再投资计算。2022 年9 月1 日之前的表现不能够跟
新计算方法下的表现作出比较。
指数:恒生指数,表现以股息再投资之总回报计算,总回报为扣除内地预扣税後之净值。资料来源:恒生指数有限公司。
表现数字显示本单位类别的价值在所示期间内的升跌幅度。表现数据以报价货币计算,当中包括了本基金的持续费用,但不包括阁
下或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及转换费用。
其他基金单位表现请於www.hangsenginvestment.com 查阅。往绩并非预测日後业绩表现的指标。投资者未必能取回全部投资本
金。
基金资料
基金经理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费最高3%
管理费最高每年1%
资産总值21 亿205 万港元
报价货币港元
本基金累积收益单位 – A1 及累积收益单位 – D 的管理费上限比率爲每年0.55%。
请参阅基金说明书「收费及支出」一节以悉投资涉及的所有费用及收费详情。
主要投资
汇丰控股8.75%
友邦保险7……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