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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19:06: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行健宏扬中国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重要资料: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关于行健宏扬中国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关于行健宏扬中国基金(“本基金”)的如下变更。除非本
公告另行界定, 本公告的术语应具有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 2024 年 6 月的最新版本《行
健宏扬中国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更新以反映如下变更:
一、 税务披露更新

本基金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和2023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内地个人投资者买卖
行健宏扬中国基金转让差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安排的提示公告》, 以提示内地投
资者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本基金的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自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体现上述更新, 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
“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之“2. 相关税收安排”一节的相关内容已进行相应更
新。
二、 其他更新

1. 香港销售的派息类别调整派息时间

就本基金港元(分配)份额而言, 目前披露的情况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决定, 将在每
年三月底及九月底之后的基金管理人可决定的合理期限内的日期每半年宣派收益
分配。

由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决定, 将在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之后的
基金管理人可决定的合理期限内的日期每半年宣派收益分配。为免生疑问, 本基
金港元(分配)份额并没有其他的变更。

《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因此作出更新以反映此更新。

内地投资者应注意, 前述份额类别并不在内地销售, 本基金在内地仅销售人民币
(对冲)份额, 且人民币(对冲)份额为累计份额, 并不进行收益分配。前述更新与内
地投资者无关, 对内地投资者并无影响。

2. 新增在香港销售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新增一类在香港销售的份额类别, 即港元(优越分配)份额。

就新增份额类别而言,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决定, 将在每年二月、四月、六月、八
月、十月及十二月底之后的基金管理人可决定的合理期限内的日期每两个月宣派
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可从新增份额类别的资本中或实际上从资本中支付。为免疑
问,尽管基金管理人与受托人已签订补充信托契约以修改信托契约, 使基金管理
人可决定从资本中或实际上从资本中支付收益分配, 但是目前只有新增份额类别
而非现有的港元(分配)份额可从资本中或实际上从资本中支付收益分配。如现有
的港元(分配)份额的收益分配政策在收益分配方面有更改, 需获香港证监会事先
批准并且提前至少一个月的通知。

《招募说明书》因此作出更新以反映此更新。

内地投资者应注意, 前述新增的份额类别并不在内地销售, 本基金在内地仅销售
人民币(对冲)份额。前述更新与内地投资者无关, 对内地投资者并无影响。

3. 《招募说明书》的其他更新

(1) 《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之“4.
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一节下的“(2) 本基金内地销售的场
所”和第九部分“对内地投资者的服务”之“3. 查询、建议或投诉”一节和
“7. 基金说明书与补充说明书对内地投资者的适用规则”一节下的“(2) 销
售机构”的销售机构的公示方式已澄清, 以体现内地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可
通过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内地代理人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2) 《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之“8.
内地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一节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已进行更新。

4.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资料概览”下的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及其计算
基准已进行更新;

(2)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本基金过往的业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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