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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15
有关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在中国内地进行分配的补充提示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有关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为 2024 年度第 9 次分配
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配的基金份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PRC人民币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PRC 美
额类别 对冲份额(每月派息)-现金红利 元份额(每月派息)-现金红利
本次分配的基金份 968001 968004
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本次分配的基金份
额类别每份额的分 人民币:0.0154 美元:0.0401
配金额(单位:元/份
基金份额)
本次分配的基金份 税前:2.60% 税前:6.83%
额类别的年化派息 税后:2.60% 税后:6.83%
率(%)
注:
1. 有关本次分配的全部信息投资人可参阅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登载的基金
分配成分文件。
2. 本基金的人民币对冲份额及美元份额的类别为累计类别通常不会支付收益分配。所有收益将累积及再
投资于本基金的相关类别。
3. 基金管理人拟在扣除以“(每月派息)”为后缀的类别分别应占的开支后,将该等类别在每一会计期
间分别应占收益的最少 85%(按香港有关会计准则核算),分别分配给该等类别的份额持有人。
4. 税前年化派息率 = [(1 +税前每单位份额的分红金额/除权日基金的单位净值)^ 12]- 1
税后年化派息率 = [(1 +税后每单位份额的分红金额/除权日基金的单位净值) ^12]- 1
5. 请务必注意,正数派息率并不代表正回报。税前/税后的年化派息率是基于最近一次派息的数据进行计
算且假设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配方式,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全年派息率。投资者不应只根据上
述表内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投资者应参阅基金的有关销售文件(包括产品资料概要)所载详
情,包括风险因素。投资涉及风险。过去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
6. “(每月派息)份额”旨在每月进行分配。分配率并不保证,本基金的分配来源可能为资本。
7. 由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个人和机构)将面临不同的税率,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税后年化派
息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2. 与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中国内地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中国内地除息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分配
的基金份额类别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该香港
基金在内地的代理人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
业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计入其收入总
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对基金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可能导致香
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资产回报有别于在香港销售的相关份
额。同时,中国内地关于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与内地普通公募
基金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差异。综上,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因税收政策
差异而对基金资产回报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地投资者如需了解其投资
于香港互认基金的中国税收政策,请查阅财税[2015]125号《关于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4号《关于
继续执行内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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