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2 号)
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2020 年 4 月 13 日,资产管理合同正式生效,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自该日起正式变更为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招募说明书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集合计划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需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集合计划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集合计划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集合计划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集合计划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集合计划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集合计划管理风险,本集合计划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集合计划是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财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集合计划份额总数的 50%,但在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因集合计划份额赎回、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 1 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申
请赎回所持有的该笔 A 类集合计划份额,期满后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集合计划投资组合报
告和集合计划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管理人......7
第四部分托管人......1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部分集合计划的历史沿革......23
第七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24
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5
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38
第十部分集合计划的业绩......52
第十一部分 集合计划的财产...... 55
第十二部分 集合计划资产估值......56
第十三部分 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 62
第十四部分 集合计划的收益与分配......66
第十五部分 集合计划的会计与审计......68
第十六部分 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76
第十八部分 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85
第十九部分 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摘要......87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12
第二十一部分 对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2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