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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9 15:40:11 股吧网页版
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8

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托管协议

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

目 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2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3

四、管理人对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7

五、集合计划财产的保管...... 8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 1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3

八、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18

九、集合计划收益分配...... 23

十、集合计划信息披露...... 25

十一、集合计划费用...... 26

十二、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28

十三、集合计划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 29

十四、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更换 ...... 29

十五、禁止行为 ...... 32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 33

十七、违约责任 ...... 35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36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36

二十、其他事项 ...... 36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37

鉴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

为明确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集合计划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518010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日期:1994 年 06 月 3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4】162 号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机构字【2002】17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961,242.9377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14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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