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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10:35:4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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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0

关于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
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以下简
称《资产管理合同》) 的有关规定, 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产品代码: 930602)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 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 的约定: “本集合
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存续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 本集合计划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如 2025 年 1 月 18 日后, 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 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
有人大会。”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过 2025 年 1 月 18 日。 存续期届满后, 本
集合计划应当终止, 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
进入清算程序。 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集合计划终止后, 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资产管理合同》 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
程序。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 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 等
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集合计划资产, 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可能损
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
理合同》、《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及相
关公告, 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自
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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