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关于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信
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
关规定,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集合计划 ”,产 品代码:
930602)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
合同生效日起存续至2025年1月18日。本集合计划自2025年1月18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执行。如2025年1月18日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
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过 2025年1月18
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
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终止后,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停止计提
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
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
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
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
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 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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