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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0 08:57:48 股吧网页版
“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9


“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变更为“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价值增长”)于 2006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6] 292 号文核准设立,自 2006 年 12 月 18 日起
开始募集,并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正式成立。

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我公司与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开展了国信价值增长的合同变更工作,并已
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国信“金理财”价值增
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258 号)。

2021 年 4 月 9 日,我公司于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
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履行法
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生效。

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
更名为“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计划托管协议》、《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资管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以上法律文件可在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查询,请投资者参阅。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购及赎回业务办理时间和办理规则将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对于投资者依据《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国信
价值增长获得的国信价值增长份额,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
动转换为“国信价值智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具体份额折算结果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36,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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