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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精选大集
合”)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金精选股票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中金精
选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对《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
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中金精选大集合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金精选大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
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中金精选
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 8 月 4 日。
二、中金精选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下方对照表。本次资产管理合同、招
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一)《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
表格。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集合计划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的基本情况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指《中金精选股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指《中金精选
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 理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
期期限。 的不定期期限。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
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31 日。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 月 31 日。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国证监 后,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
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3 年 12 月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4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 年 12 月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
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 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
的,无须召开集合份额持有人大 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份
会。 额持有人大会。
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的存续 工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 工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量不满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管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集合计划将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的约 形的,本集合计划将根据集合计
定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集合计 划合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且无
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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