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
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精选大集
合”)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金精选股票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决定对中金精选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对《中金
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中金精选大集合存续期限由“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不得超过 3 年”延
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金精选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及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
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
引》变更后的《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 8 月 4 日。
二、中金精选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次资产管理合同、招募
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一)《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
表格。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合同条款
第四部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分 集合计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指《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
划的基本情 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至本合同
况 续期不得超过 3 年。 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
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
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
集合计划的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集 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存续 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不满 200 人或者集合计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集合计划将根
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 据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且无需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
现前述情形的,本集合 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自 2023 年
计划将根据集合计划合 12 月 31 日后,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
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3 年 12 月 31
且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额持有人大会。 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份额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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