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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2:05:03 股吧网页版
中信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4

关于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现 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法定代表人:杨冰

乙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中信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说明》,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双方就本产品管理人主体变更事宜订立《关于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并共同遵守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人双方同意本产品管理人主体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全承担。

三、若因本产品管理人主体变更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补充协议经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人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二)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人双方协商解决。本补充协议法律效力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五份,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人双方各持有两份,一份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签订日:甲方: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北京

中信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
管协议

集合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七月

目 录

一、本协议当事人......2
二、本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3
三、集合计划托管人对集合计划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四、集合计划管理人对集合计划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4
五、集合计划财产的保管......15
六、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20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6
八、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31
九、集合计划收益分配......40
十、集合计划信息披露......42
十一、集合计划费用......45
十二、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49
十三、集合计划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51
十四、集合计划管理人和集合计划托管人的更换......52
十五、禁止行为......56
十六、集合计划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和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58
十七、违约责任......61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63
十九、集合计划托管协议的效力...... 64
二十、集合计划托管协议的签订...... 65

一、本协议当事人

(一)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5]31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2054.68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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