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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信证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4

中信证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
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中信证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按照《证
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
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严格遵照《基金法》等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管理运作
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
读中信证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产品”) 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
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认真考虑本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产品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
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
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
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
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
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
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
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
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
中信证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每年开放
一次申购和赎回, 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
过 20 个工作日, 本集合计划的封闭期为前后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
期间。 在封闭期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 A 类计划份额和 C 类
计划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五、 产品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产
品资产,但不保证本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产品的过
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产品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产品管理人提醒您
产品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产品运营状况与
产品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 产品管理人、 产品托
管人、 产品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产品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
证。
六、 中信证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品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约定, 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21]952 号文核准变更。 中信证
券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和 产 品 管 理 人 网 站
http://www.cs.ecitic.com 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产品
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产品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产品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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