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6
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11 月 29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6 日
本概要提供本集合计划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集合计划简称 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 集合计划代码 881012
A
管理人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期
集合计划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 年 12 月 4 日
基金经理 姚彦如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0 年 6 月 22 日
其他 每个集合计划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
注: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招商证券智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
来。招商证券智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成立。智远增利合同变更获中国证监会
机构部函[2021]625 号文批复。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招商证券智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二、集合计划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资产及现金管理类工具,同时
投资目标 适时适度地参与权益类资产投资,在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努力为委托人谋求
收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投资范围 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资
产的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20%。本集合计划投资的信用债券经国内信用
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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