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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09:06:35 股吧网页版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招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amc.cmschina.com/)公布《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
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
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3141 号)批准,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变更为招商资管睿丰三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根据《操作指引》及《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或“资产管理合同”)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
约定“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集
合计划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并于 2024 年 4 月获得正式的公募业务展业许可。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的申请,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1 月14 日出具了《关于准予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8 号),准予本集合计划变更。

鉴于以上情况,综合考虑份额持有人需求及本集合计划的长远发展,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7:00 止
(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18 层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9556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变更为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下同)。

上述议案的说明及资产管理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关于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变更为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二,下同)。

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该日在本集合计划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集合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管理人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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