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1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
集合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重要提示】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
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经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由招商证券智远避险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招商证券智远避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20 号文核准设立,自 2011 年 2 月
18 日起开始募集,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正式成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的规定,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产品的规范验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合同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
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原《招商证券安康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本集合计划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托管账户、证券账户、资金账户、期货账户等,也可以使用集合计划的新名称重新开立相关账户。关于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若后续中国证监会有相关要求、政策等,按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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