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参照公募基金管理运作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1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参照公募基金管理运作的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1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
参照公募基金管理运作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 )2021 年中 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 2 只集合计划的 2021 年中期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本
公司网站 (https://amc.cmschina.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 //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明细如下:
序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1 招商资管智远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6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