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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09:11:23 股吧网页版
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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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4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 2024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代码 873001
基金管理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11-21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黄静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11-21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6-28
其他 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广发金管家现金增利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合同变更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起生效。
本集合计划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
计划自集合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集合计划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本集合计划自集合合同
生效日起 3 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仔细阅读《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第九部分 集合
计划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
争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
下:
(一)现金;
(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
单;
(三)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四)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五)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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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本条第(四)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
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
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具体包括久期管理
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等; 3、信用债投资策略,本集合计划将分别
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策略、基于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等; 4、回购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的税后收益率,即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1-利息税税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的类型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债券
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 2024-03-31
0.00% 其他资产
6.53%

33.28%
买入返售金融资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60.19% 固定收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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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集合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
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除外。
赎回费: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赎回费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及集合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
按照集合合同约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集合计划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指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 1%以
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财产。管理人与
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集合计划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 1)当本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 2)当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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