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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4
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873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发资管
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
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Σ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
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
额/本集合计划当日总份额×当日总收益(计算结果以去
尾方式保留到“分”,当日总收益与去尾法所得的投资者
收益和的差额部分,将按照投资者截去尾差的大小排序
进行分配,每户分配 0.01 元,直至分完为止。)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可赎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本次分配权益期间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且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含)未解约的所有投资者。
收益支付办法 本集合计划收益支付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对 2022 年 11 月 21 日(含)起首次申购集合计划
份额的投资者默认的收益支付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对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不含)前已持有或持有过集合计划
份额的投资者默认的收益支付方式是现金分红。收益支
付方式为现金分红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自托管账户划出;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
资的投资者,其再投资份额的确认日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
费。
注:本集合计划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投资者赎回本集合计划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
(3)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一般于解约后两个交易日进行支付,具体以实际支付为准。
(4)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和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月度支付一次。本集合计划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 10 日集中支付。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5)当进行收益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投资者增加集合计划份额或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则暂
不为投资者缩减集合计划份额,管理人有权通过证券公司或自行向投资者追索,投资者应予支付;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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