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2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生效公告
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 管
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本集合计划于 2011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许可[2011]49 号文核准设立,
自 2011 年 3 月 28 日开始募集,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成立。 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
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签发《关于准予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 1174 号) ,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
合同变更。
2021年5月18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
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订资产管理合同及相
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6月2日起生效。
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起, “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式
更名为“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资管
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核心
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广发金管家新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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