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提示】
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由广发昭时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6日《关于准予广发昭时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712号)准予变更。变更后的《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自集合计划管理人公告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变更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或申购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集合合同、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于申购集合计划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集合计划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集合计划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额以及巨额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等。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集合计划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集合产品),属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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