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8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于广发证券各交易渠道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标准的公告
经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管理人现决定调整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广发证券各交易渠道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投资人通过广发证券各交易渠
道签约办理本集合计划定投业务,每期扣款的定投申购费率折扣由目前的无折扣
调整为 1 折。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后的定投申购费率折扣,将另行公告约定。
2020 年 3 月 31 日之前已生效的定投计划,在该日起的后续扣款享受调整后
费率优惠。
二、重要提示
1、本集合计划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集合计划的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投资人在广发证券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登记定投计划时需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且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4、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广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