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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8 09:07: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苏宁基金为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8

关于增加苏宁基金为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推广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2年4月18日起,苏宁基金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份额产品代码:872015 ,B份额产品代码:872016,C份额产品代码:872017,产品简称:昭利中短债)。投资者可通过苏宁基金办理昭利中短债的申购、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代销机构名称:南京苏宁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集合计划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集合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 的保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集合计划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了解所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集合计划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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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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