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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7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7 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将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 类、C 类份额(B 类份额代码:860055、C 类份额
代码:860056)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途径

上述机构拟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办理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B 类、C 类份额销售业务。

具体上线时间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 类、C 类份额办理途径、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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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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