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6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8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
产品主代码 860035
契约型开放式
原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将变更为
产品运作方式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本集合计划 A 类、C 类份额每个开放日开
放申购、赎回业务。
产品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
产品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光大阳光稳债中
公告依据 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
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光大阳光稳债中短
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
下属分级份额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
券 A 券 C
下属分级份额交易代码 860035 860050
下属分级份额是否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是 是
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时间
(1) 产品的运作方式
本集合计划 A 类、C 类份额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集合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集合计划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申购费用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的 A 类份额投资人承担,在投资
人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不列入集合计划财产,主要用于本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申购金额(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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