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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6 07:27:45 股吧网页版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FOF)

基金主代码 860022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公告依据 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

恢复申购日 2024年8月6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 恢复转换转入 2024年8月6日

日期及原因说明 日

恢复定期定额 2024年8月6日

投资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FOF)A 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860022 860063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转换转 是 是

入、定期定额投资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集合计划管理人 决 定 从 2024 年 8 月 6 日(含 ) 起 , 光 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所有销售机 构 恢 复 接 受 本计划A类、C类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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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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