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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1 08:58:00 股吧网页版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860012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

公告依据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恢复申购日 2023年8月31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 恢复转换转入 2023年8月31日

日期及原因说明 日

恢复定期定额 2023年8月31日

投资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A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860012 860033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转换转 是 是

入、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从2023年8月31日(含)起,光大阳光稳债
收益 12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C 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恢复接受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相关信
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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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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