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9 07:25: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光大阳光生活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9

关于光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
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 ) 旗下光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 已触发合同终止情形, 本集合计
划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5 月 5 日。
本集合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进行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 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监
管机构备案后, 管理人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光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应分配剩
余财产为人民币 38,794,425.17 元, 将按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并扣除份额持有人实际应承担的管理人业绩报酬(如有)。
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上述资金将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自
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 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集合计划的账户注销等
业务。 投资人可拨打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6) 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