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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9
关于光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 ) 旗下光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 已触发合同终止情形, 本集合计
划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5 月 5 日。
本集合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进行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 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监
管机构备案后, 管理人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光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应分配剩
余财产为人民币 38,794,425.17 元, 将按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并扣除份额持有人实际应承担的管理人业绩报酬(如有)。
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上述资金将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自
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 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集合计划的账户注销等
业务。 投资人可拨打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6) 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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