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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4 12: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4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

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4 月 14 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经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协商,上述机构将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简称: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途径

1)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 A 类份额办理途径

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 A 类份额不开放申购,原 A 类份额投资者可

通过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证资管直销平台办理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 A 类份额(代码:860007)的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2)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 B 类份额办理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证资管直销平台办理光大阳光价值30 个月持有混合 B 类份额(代码:860027)的开户、申购与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s://www.cebbank.com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https://www.eb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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