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部分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开放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1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 年部分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开放公告
尊敬的投资人:
为了保障产品平稳运作,维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3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3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公司作为管理人决定暂停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 年部分港股通非交易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
购)、赎回及转换(如有)等业务,并自下列日期的下一开放日起恢复本集合计划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暂停时间安排:
(1)香港耶稣受难节、复活节:4 月 7 日(星期五)至 4 月 10 日
(星期一)。
(2)劳动节:4 月 27 日(星期四)至 5 月 3 日(星期三)。
二、特别提示:
1.关于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年后续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开放安排将由本公司确定后另行公告。2.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可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查询,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提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上述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