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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4 14:45:26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3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机构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通过
光大银行开通本公司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光大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
投资者

2、 适用产品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代码:860005)

3、 定投业务内容

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公司旗下光
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时间、相关
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4、 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业务,享有申购费率七五折优惠,如原申购费率低于 0.6%,
则按原费率执行。费率优惠结果以渠道数据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产品的费率情况,请详见该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am.com

三、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集合计划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集合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请认真阅读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全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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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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