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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30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11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86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2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见图表下附注)
转换转入起始日 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转换转出起始日 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注: 为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
管理人于合同生效后 2019 年 11 月 27 日起开始正常办理本集合计划的赎回业务,具体请参
见管理人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发出的合同生效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集合计划参与港股通交
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集合计划是
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集
合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 本集合计划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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