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额申购超限交易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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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额申购超限交易规则的公告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提高投资者交易体验,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已公告的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规则。
调整后相关大额业务超限交易规则如下:
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集合计划各类份额的限制金额,则将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存在单笔申请金额超过限制金额的,对该笔中申请不超过限制金额(含)的部分给予确认,不存在单笔申请金额超过限制金额的,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限制金额(含)的申请给予确认,超过限制金额的部分管理人有权拒绝。
如单日单笔或多笔的累计申请金额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集合计划各类份额金额超过限制金额(含)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有权拒绝。
以上调整仅针对本公告发布日前已存在且尚在限制期内的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公告。即日起若本公司新设置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业务规则以新发布公告为准。
一、适用的产品范围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851830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类:851836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021-23154762
公司网站:www.hts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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