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8
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
基金主代码 8518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
公告依据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
同》”)、《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2月31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2月3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12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简称 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A 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C
下属分级基金的代码 851810 85181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海通鑫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合同生效时新设A类
份额和C类份额未开始销售,自2021年12月31日(含)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和C类份额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原海通赢家系列-月月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变更为A类份额的, 其持有期
限从登记机构确认投资人持有原海通赢家系列-月月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之日起连续计算。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集合计划参与港股通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管理人可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本集合计划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届时相关公告中载明。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集合计划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他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集合计划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
额均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集合计划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
额均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但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集合计划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
程中,因集合计划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