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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3 08:08:44 股吧网页版
海通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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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3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通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海通量化价值精选
基金主代码 8500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海通
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 ” ) 、 《海
通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
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2021-3-10
赎回起始日 2021-3-10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3-10
下属分级基金的简称 海通量化价值精
选 A
海通量化价值精
选 B
海通量化价值精
选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代码 850088 850004 8500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2
注: 海通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
集合计划” ) 合同生效时新设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未开始销售, 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含) 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限。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份
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 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类集合计划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
转出;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取得的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持有期限与原持有集
合计划份额相同(红利再投资取得的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其最短持有期限的起
算日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 具体规则详见《资产管理合同》 。
本集合计划 B 类份额由原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换而来,
《资产管理合同》 生效后, 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 管理人仅办理 B 类份额的赎
回业务, 不办理申购业务, 红利再投资份额除外; B 类份额不设置最短持有期限,
可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起(含)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 在每个开放日办理赎回
业务。
2 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1) 集合计划的运作方式
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 管理人仅办理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的申购业务。
每份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均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 最短持有期限指本
集合计划对每份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 即自集合计划
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或集合计划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
入份额而言) 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内, 投资者不能提出赎
回申请; 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含当日) 之后, 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集合计划参与港股通且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 则本集合计划可不开放该工作日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
3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 每个集合计划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 , 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管理人直销柜台每
个集合计划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 元人民币(含
申购费) ; 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集合计划时, 最低申购金额、 定投最
低金额均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
2、 本集合计划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但
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者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的 50%(运作过程中, 因集合计划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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