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海通量化价值精选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24日
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 )于2009年5月31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447号核准设立,自
2009年7月13日起向社会公众发行,2009年8月20日结束募集并于2009年8月24日成立。管
理人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
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规定对原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
1月22日签发 《关于准予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
〔2021〕263号),准予原集合计划进行变更。
2021年1月28日,管理人于管理人指定网站发布《关于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变更为海通量化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征询
意见公告》,并按照《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2月24日起生效。
自2021年2月24日起,“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式更名为“海通量化价值
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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