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0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方财富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协商,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含)
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且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产品范围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海通量化成长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851088
海通量化成长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类:851099
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852200
海通策略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类:852289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851830
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类:851836
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850003
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类:855001
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产品的
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海通安润 9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970134
海通安润 9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类:970135
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海通安润
9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
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东方财富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管理人规定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东方财富证券可根据各自情况设定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除集合计划管理人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集合计划管理人规定的上述最低份额限制。投资者在东方财富证券进行投资时应以东方财富证券的公告为准。
三、转换业务
关于集合计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业务规则请另行参见集合计划最新的招募说明书、转换业务规则说明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办理转换业务相关公告,投资者申请集合计划转换时应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四、优惠活动
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含),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申购上述产品时,
参加东方财富证券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期限以东方财富证券公告为准。原产品费率请详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021-23154762
公司网站:www.htsamc.com
(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站:www.xzsec.com
六、重要提示
1、东方财富证券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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