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2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货币基金“T 0快速赎回业务”
调整快速赎回额度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
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8〕第10号公告)及相关业务规
则,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公司旗
下货币基金“T 0快速赎回业务”的快速赎回额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自2018年6月28日起,本公司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 0快速赎回业务”累计快速赎回额度上限调整为1万元(含)。
(二)本公司合作销售渠道提供“T 0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暂停或终止提供“T 0快速赎回业务”以及变更额度限制的,以合作销售渠道的规定、通知为准。
(三)普通赎回业务不受此次调整影响,投资者如有超出最大
限额的资金使用需求,可使用普通赎回,请投资者提前做好相关安
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7788)咨询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1、“T 0快速赎回业务”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该
服务非法定义务,快速提现有条件,根据相关协议及业务规则基金
销售机构可暂停。
2、本公司对“T 0快速赎回业务”额度设置限额,如当日快速
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投资者提交的快速赎回将会失败,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范及业务需求对“T 0快速赎回业务”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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