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2年11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8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相应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不保证本金安全,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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