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9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6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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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8月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7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2年11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
遇到的风险包括: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债券整体表现较差导
致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
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
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类,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
服务费;A、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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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2期)进行了复核。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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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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