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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03 08:43:2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0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并于2018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8年3月7日起,至2018年4月1日17:00止(以本

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6日,即该日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fund.pingan.com)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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