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大华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布并以通讯方式召开,大
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会议审议了《 关于平安
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权益登
记日本基金共有 A 类基金份额 1,171,087,510.65 份, C 类基金份额 22,126,991.90 份,合计基
金份额 1,193,214,502.55 份。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总计持有 A
类基金份额 730,993,421.05 份, C 类基金份额 0.00 份,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61%,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平安大
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2018 年 1 月 16 日, 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
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中 ,出 具有效 表决意 见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及代 理人所 代表 的基金 份额为
730,993,421.05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61%, 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730,993,421.05 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
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据此,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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