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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9 08:32:49 股吧网页版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9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
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并于2018年10月18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现发布本次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700004)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每个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第二个保本期自
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前述转型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

本基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自
2018年10月22日(含)起至2018年10月2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选择,
包括: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业务参见《业务规则》中关于基金转换的相关规定);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项到期选择,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持有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会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全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上述(3)项到期操作的日期为到期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自2018 年10月30日起“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的申购、赎回业务自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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