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1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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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0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
179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5年8月8日刊
登的《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公告》,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自2015年8月8日起更名为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
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
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
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
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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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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