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68686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9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68686868686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251.02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7,334,232.243,791.2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5,788,062.942,775.4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30.0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7年度收益的第4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9月12日
除息日2017年9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9月14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7年9月12日除息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7年9月13日直接划
入其基金账户,2017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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