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9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 16 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
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 16 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见下表:
序号 基金名称
1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浙商惠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浙商惠隆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浙商惠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浙商丰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主要为增加侧袋机制相关表述,内容包括释义、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
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并同步修改托管协议、招
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涉及内容。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
件。
修订的内容自 2021 年 4 月 9 日起实施。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查阅
修订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 021-60359000
网址: www.zsfund.com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
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
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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