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聚潮策略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 www.zsfund.com)发布了《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
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2】 1233 号文募集,并于 2015 年 5 月 4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浙商聚潮
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浙商聚潮策略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17: 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
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
联系人:楼羿南
联系电话: 021-6035083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说明
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即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
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 http: //www.zs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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