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8
关于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西部利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 A: 675021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 C:6750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为 0.12 亿元,
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5 年 12 月 26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等销售业务。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
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5)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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