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1
关于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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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A: 675021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
C: 6750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 2015年12月25日) ,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 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 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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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本基金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基金合同终止后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
2、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时,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
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
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westleadfund.com/
客服电话: 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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